
1988年5月,由原合川县工商局、合川县技监局、合川县物价局等常务理事单位联合组建了“合川县消费者协会”,办公室设在合川县工商局内进行联合办公。 1991年11月经合川县民政局[合民发(1991)21号]文件批准,正式成立“合川县消费者协会”;1993年3月,因撤县建市,“合川县消费者协会”经合川民政局批准变更为“合川市消费者协会”;2002年8月,根据[渝消发(2001)15号]文件精神,“合川市消费者协会”在重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注册为“重庆市合川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”; 2007年3月,又因撤市设区“重庆市合川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”,更名为“重庆市合川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”。重庆市合川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,现有在编人员7人,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法人单位,有常务理事单位11个、理事单位26个,办公地点设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川区分局内。
消委会至成立以来,在历届当地党委、政府和各理事单位的关心支持下,在重庆市消委、合川区分局的领导下,切实履行法定职能,认真宣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,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推动合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,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合川消委历来十分重视消费维权服务网络建设,积极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网点进农村、进社区、进校园、进商场、进市场活动,在全区镇街、行政村、居委会(社区)、市场、大型商场,先后建立“一会两站”251个,校园宣教站2个。2007年,为全面落实“大力实施12315品牌示范工程”的工作目标,在已建“一会两站”的基础上,准备再建“12315申诉举报、消费者投诉站”437个,努力实现城乡全覆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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